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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強拆收費條例三讀 違建戶負擔拆除費

2020/7/16 18:52(7/16 20:0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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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16日電)歷時15年6次送議會審議的 「新北市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費自治條例」今天三讀通過,違建戶將負擔強拆費用。工務局長詹榮鋒說,這對涉及公安等5大類違建具嚇阻作用。

新北市議會今天三讀通過「新北市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費自治條例」,詹榮鋒表示,市府將於8月中旬前公告施行,繼台北市成為六都第2個實施違建拆除收費的城市。

他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新北市違建數量龐大,累積至108年待拆違建數就高達18.7萬件,但每年拆除預算僅新台幣3500萬元,在人力及經費有限下,拆除大隊每年僅可執行約1.3萬件。

他表示,自94年的台北縣政府時期起已6次將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費自治條例草案送至議會審議,但因民代有所疑虞下,遲至今天終於完成立法,盼落實使用者付費的政策。

他強調,未來執法重點主要是涉及「公共安全及社會治安」、「公共交通及消防救災」、「公共衛生及市容觀瞻」、「農地保育及竊佔公有土地」、「配合檢調廉政等單位拆除」等5大類20項違建行為,未來將收取強制拆除費用,相信將對重大違建具有一定嚇阻效果,也能使行政資源有效利用及兼顧拆除公平性。(編輯:張銘坤)109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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