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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在地運動選手 台中市設培訓獎助金鼓勵

2021/7/27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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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27日電)台中市柔道好手楊勇緯在東奧奪銀為國爭光,市府運動局今天表示,為鼓勵在地選手,108年設置「台中市績優選手培訓獎助金」辦法,提供平時培訓金給予實際支持。

台中市體育選手屢創佳績,台中市運動局長李昱叡指出,為培育在地運動選手,市長盧秀燕上任後即指示運動局加速制定相關辦法,於108年9月增訂「台中市績優運動選手培訓獎助金」辦法。

李昱叡表示,這項培訓獎助金辦法自108年全國運動會開始施行,連同109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選手,在賽會中獲得金、銀、銅牌選手,每月都可獲得績優獎助金獎勵,藉此培育與鼓勵選手,再創佳績。

以台中市田徑好手陳傑為例,李昱叡指出,陳傑在108年全運會拿下400公尺跨欄金牌,寫下6連霸紀錄,除可獲得既有新台幣30萬元金牌獎金外,依市府增訂培訓獎助金辦法,可再每月領取1萬2000元培訓獎助金,領取期間直至下屆全國運動會,總計24個月可領取28萬8000元培訓獎助金,加上金牌獎金30萬元,於賽程間共可獲58萬8000元獎金。

李昱叡說,績優運動選手培訓獎助金第1年動用市長預備金支應,但為優化獎助金制度,市府自109年起首度編列專責預算2000萬元,累計迄今已撥付4790萬元額度,且除績優運動選手培訓獎助金外,市府去年更「加碼提高1倍」全民運動會2類獎金,希望鼓勵選手勇奪佳績,以獲得金牌為例,原法規額度僅獲得5萬元,提高1倍後可得10萬元。(編輯:謝雅竹)11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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