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特定娛樂場所未提3劑證明 屏東警方告發5件
2022/4/10 13:28(4/10 14:11 更新)
(中央社記者李卉婷屏東縣10日電)本土疫情確診數激增,昨天屏東出現小吃部9人群聚感疫,屏東警方依據中央指引,前往特定娛樂場所顧客要提供接種3劑疫苗證明,凌晨展開臨檢,共告發5件。
根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3月27日最新防疫措施,自4月1日起針對前往特定娛樂場所消費顧客,應提供至少接種3劑疫苗證明,從業人員皆應接種疫苗2劑且滿14天,如第2劑滿3個月者,應接種第3劑,否則不得提供服務。
為有效防堵疫情,屏東警方今天凌晨展開臨檢。東港警分局告發4件、里港警分局則告發1件。
東港警分局第一組長趙晉偕接受媒體訪問指出,針對轄內民眾易聚集KTV、卡拉OK、小吃部、電子遊樂場等場所實施臨檢,嚴防疫情破口,使用科技設備M-Police查詢民眾身分,發現其中有4處店家未落實檢查客人有無施打第3劑,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1項6款告發。
里港警分局今天則是發布新聞稿指出,因應轄內九如鄉某小吃部卡拉OK出現9人群聚感染,確保防疫措施落實執行,動員警力將列管特定娛樂場所進行防疫查核,發現進入九如鄉一家小吃部的客人僅施打2劑疫苗,同樣依傳染病防治法告發。(編輯:黃世雅)111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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