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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核定國影二期增預算 新北:6年原地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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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7日電)新北市府新聞局長李利貞今天表示,針對行政院核定文化部國影二期修正計畫,也就是中央從109年起承諾全額負擔興建費用,文化部去年才調整造價、行政院昨天同意,6年來原地踏步。

行政院6日核定「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典藏專業設施改善及博物館建置」修正計畫,修正後總經費由原新台幣45.1億元,增為83.0494億元,期待新北市政府儘速完成土地無償撥用。

新聞局發布新聞稿回應,李利貞表示,文化部聲稱經費增加是因為新北市要求增加停車格,但政院110年就已針對停車格數進行協商,確認照都市計畫要求進行。

她表示,在同一個時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審議過程中提醒文化部「單價偏低」,文化部仍維持原編列數,直到114年才調升工程造價,遭行政院質疑合理性。

李利貞,新北市在國影一期出地、出錢又出力,在二期給予行政協助不遺餘力,這塊基地就是停車場用地,市府全力配合規劃,才變更為「影視兼停車用地」;文化部在計畫進度延宕情況下,不研究如何亡羊補牢,整天思考如何卸責地方,如果把這種心力變成執行力,國影二期早就開始營運。

李利貞表示,新莊地區快速發展,中央工程持續延宕,市府仍不放棄維持溝通管道,結果又是只看到文化部在新聞稿宣稱要密切溝通,市府深感無奈。(編輯:陳仁華)11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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