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影射賴勁麟光電門神 民眾黨立委許忠信遭起訴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陳俊華台北7日電)民眾黨立委許忠信、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於112年間召開記者會,許發言時影射前雲豹董事長賴勁麟是光電門神。北檢今天依加重誹謗罪嫌起訴許忠信,黃國昌不起訴。
許忠信表示,尊重司法,待收到起訴書後,就依司法程序處理。
民國112年12月11日總統大選期間,當時列名台灣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名單的許忠信與黃國昌等人,在新北市新莊區柯文哲全國競選總部,以「新潮流貪腐集團,賴清德出來面對」為題召開記者會,由黃國昌擔任主持人,並提及包括賴勁麟的「新潮流貪腐集團12護法」等語。
許忠信在記者會中表示,「能源公司、光電公司要跟台電簽約,要從合法的電價,去獲取不法的利益,以合法掩飾非法,要有門神,才能訂出這樣好價格的契約,那這個人就是要靠我們的這個,賴勁麟」、「賴勁麟他現在,19家光電能源公司的負責人,現在不敢掛名了因為被揭發了」、「所以賴勁麟現在,雲豹能源,這個門神…炒股內線交易」等語。
另外,黃國昌今年3月間因本案到北檢開庭後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我只是覺得賴勁麟濫行提起這種告訴,非常的可恥」、「民進黨的綠能貪腐集團在面對這樣的問題的時候,不是反省,不是檢討,是誰敢提出質疑,我就進行司法的追殺」等語。
賴勁麟認為,許忠信、黃國昌的言論均足以生損害他的名譽。記者會全程以網路直播且全程錄影上傳至YouTube頻道,使不特定多數人、網路使用者得以隨時觀看記者會內容,均足以貶損他的人格及社會評價,因此提告許忠信、黃國昌刑法加重誹謗罪。
檢方指出,許忠信自承發言均源自他人「傳聞」,且未進行任何查證;檢察官認為,許忠信主觀上已有加重誹謗犯意,客觀上因公開媒體及網路的傳播,顯已造成賴勁麟名譽上的損害,今天依加重誹謗罪起訴。
黃國昌部分,檢察官認為黃國昌所評論的事件並非憑空杜撰或毫無意義的謾罵,難認有侮辱的犯意或誹謗的真實惡意,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編輯:蕭博文)11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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