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推廢漁網再利用 回收獎勵每公斤15元
(中央社記者李卉婷屏東縣15日電)屏東縣政府推動廢棄漁網回收再利用計畫,回收獎勵每公斤15元,共設有4處廢棄漁網暫置區,尚未設置的漁港,則可撥打專線協助收運。
屏東縣政府今天新聞稿表示,今年廢棄漁網回收再利用計畫,以每公斤新台幣15元回收獎勵外,並強化漁網前處理、分類回收及再利用機制,期望將廢棄漁網轉化為循環資源。只要設籍屏東縣的漁民均可申請獎勵,回收總量達20公噸止。
縣府海洋及漁業事務管理所表示,4處廢棄漁網暫置區分別在東港區漁會、水利村漁港、塭豐漁港及枋寮漁港等;針對未設置暫置區的漁港,漁民可撥打委辦單位大仁科技大學回收服務專線0970-233-322,由專人協助收運或安排指定送交地點。
海漁所表示,廢棄漁網若未妥善處理,可能漂流海中形成海洋垃圾,或纏繞海龜、鯨豚及魚類等海洋生物,進而影響海洋生態與漁業資源。期待透過計畫,減少廢棄漁網進入海洋環境,也協助漁民建立正確回收觀念,讓漁業生產與海洋保育並行發展。
縣府提及,未來將持續與中央、漁會及在地漁民攜手合作,推動漁業廢棄物朝減量、回收及循環再利用發展,實現海洋永續發展目標。(編輯:張銘坤)1150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