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琉球2遊客觸摸海龜遭逮 依違反野保法送辦
(中央社記者黃郁菁屏東縣20日電)小琉球今天有2名遊客於花瓶岩岸際觸摸海龜,海巡人員帶回2男筆錄,詢後依違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函送屏東地檢署偵辦。海巡署提醒,騷擾野生動物最重可罰新台幣30萬元。
海巡署南部分署第五岸巡隊小琉球安檢所長張龍全今天透過影片表示,上午9時許接獲通報,於小琉球花瓶岩岸際有遊客騷擾海龜,並出具相關影片畫面,經海巡人員循線追查,於花瓶岩岸際發現並逮捕2名台籍男子,全案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函送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
影片可見,2名年輕遊客半身浸於海中,其中1名男子雙手撫摸海龜背部,海龜向前游離後,另1名男子也伸手觸摸海龜數秒,觸摸事實明確。
第五岸巡隊表示,小琉球地區因海洋資源豐富,加上近幾年保育有成,已是台灣著名保育類海龜棲息地。從往返小琉球交通船上播放的宣導影片,到島上各沙灘豎立的保育宣導標誌,均宣導民眾切勿違法觸摸、騷擾海龜,仍有民眾心存僥倖,導致類案事件層出不窮。
第五岸巡隊呼籲,面對野生動物應把握三不原則「不接觸、不干擾、不餵食」,依據野保法規定,騷擾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最重30萬罰金;民眾如有發現疑似非法騷擾海洋野生動物情形,可撥打海巡署「118」專線檢舉。(編輯:陳清芳)1150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