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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美容醫院擅用照片 林志穎等6人提告

2015/4/2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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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2日電)林志穎、柳岩、張馨予、張嘉倪、張振鎖、王曉麗等明星近日聯合控告南通維多利亞醫療美容醫院侵犯肖像權、名譽權,要求醫院停止侵權、登報道歉、賠償人民幣共計119萬元。

原告代理人在庭審時出示被告官方網站涉嫌侵權頁面的證據,證明被告擅自將原告照片作為整形、美容的文字配圖,侵犯原告肖像權。且網站標註被告醫院的名稱、聯繫方式等訊息,商業意圖濃厚。

澎湃新聞報導,3月31日,南通港閘區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因林志穎等6位原告與南通維多利亞醫療美容醫院達成庭外和解,法院裁定准許撤回告訴。

6名藝人認為,該醫院所宣傳的整形、美容內容,對他們的形象造成諸多負面影響,損害名譽權。據資料,侵權行為時間短的1年左右,長的則在2年以上。

6名藝人參考自身的代言費用,要求被告賠償經濟損失、精神撫慰金等共計119萬元。

南通維多利亞醫療美容醫院的代理人說,文章未提及6位藝人的名字,更未提及他們有整形、美容,不存在侵犯原告肖像權、名譽權行為,不認同公開道歉、賠償119萬元的要求,但就誤用照片行為,可作出一定補償。10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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