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院:警查手機須持搜索票
2014/6/26 09:01
(中央社華盛頓25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最高法院今天裁決,警方必須先取得搜索票,才能搜查嫌疑人手機。
最高院這項有利隱私權保護的裁定,對愈來愈擔心政府監控之手伸進數位通訊領域的民眾來說,非常重要。
美最高院指出,手機應和住家等其他個人財產一樣,受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保護,免於「不合理的搜索和扣押」。
最高法院審視刑事嫌疑人手機遭警方搜查的2個案例,將執法人員查獲重要證據的利益,與憲法賦予的公民自由兩相權衡。
美國大法官羅伯茲(John Roberts)在書面文件指出,儘管21世紀進入科技時代,美國的「基本大法」依然適用。
羅伯茲寫道,部分緊急狀況下,可允許略過搜索票,逕行搜查嫌疑人手機。但9位大法官無異議裁定,包含司法部在內的執法機關無法在搜查嫌疑人手機上,獲得更大的空間。
羅伯茲寫道:「我們不能否認,大法官今天的決定將衝擊執法機關打擊犯罪的能力」,但保護隱私權本來就「有其代價」。
羅伯茲承認手機在當代生活中的獨特性質,也說,火星來的訪客也許會發現,手機重要性已與人類密不可分。10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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