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漏機密給媒體 新加坡官員遭罰款
2017/12/21 14:19
(中央社記者黃自強新加坡21日專電)新加坡建屋發展局官員向「海峽時報」記者洩漏機密資料,觸犯法令,遭新加坡法院處以罰款。至於獲悉機密資料的記者則接獲警方警告。
星媒「海峽時報」總編輯費南德茲(Warren Fernandez)指出,這是媒體業不好過的一天,官方機密法令涉及層面廣泛,涵蓋所有與政府有關訊息。不論喜歡與否,新聞工作者必須要遊走這個困難的地帶。
星媒「聯合早報」報導,建屋發展局物業管理經理黃漢源被控今年5月底到7月中旬,在未獲授權情形下洩漏簡化轉售交易計畫資料給一名女記者。
黃漢源5月底以慶生為由,邀涉案女記者共同慶生,不料幾杯黃湯下肚,雖提及建屋局正籌備簡化轉售交易計畫,但仍說明這是屬於機密資料,不可以報導。
不過,星媒女記者7月中旬仍透過手機簡訊詢問更多細節,黃漢源不僅回覆,還透露有關當局也會設立新的一站式轉售平台。
這名女記者事後以電子郵件詢問這項計畫的相關政府部門。由於媒體提問內容十分具體詳細,新加坡政府懷疑有人洩密,因此報警處理。
全案經新加坡國家法院審理後以違反官方機密法令相關規定為由,判處涉案的黃漢源新幣2000元(約新台幣4萬4423元)。
這起案件並不是涉及媒體記者洩漏官方機密的首例。新加坡1992年「商業時報」在官方數據出爐前,搶先刊登新加坡第二季經濟成長初步估計報導,結果總編輯與記者均分別罰款新幣4000元(約新台幣8萬8846元),另也有3名涉案者被治罪。106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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