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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拒羈押李在鎔 檢方三星後續攻防受矚

2020/6/9 18:52(6/9 19:4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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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首爾9日綜合外電報導)韓國法院9日駁回檢方對李在鎔的羈押申請,外界猜測,檢方應已掌握有力證據,足供法院裁判;但李在鎔方提出的檢察搜查審議委員會申請,可能為起訴與否帶來變數。

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4日以涉嫌違反上市公司會計法規以及操縱市場等罪嫌為由,聲押李在鎔及前三星未來戰略室室長崔志成、前三星未來戰略室戰略組長金鍾重等3人。

韓聯社報導,首爾中央地方法院8日就此案進行一整天審查,至今天凌晨2時左右決定駁回聲請,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對此表示遺憾,但也表明會依法完善後續搜查工作。

李在鎔律師團則主張,法院未准予羈押,是因為檢方除了基本的事實關係以外,未說明嫌疑人有無責任等犯罪嫌疑,也沒有拘留的必要性;同時也表示,希望能透過搜查審議程序,判斷是否需繼續搜查或起訴。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說明駁回檢方聲押原因,是考量在不拘留判決的原則之上,對於拘留嫌疑人的必要性與合理性說明不足;並表示基於此案的重要性,嫌疑人是否須負責任及其程度,應藉由提供充足攻防空間的裁判過程來審理較為妥當。

據悉,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經濟犯罪刑事部向法院提出聲請羈押李在鎔等3人的請求書與相關搜查紀錄多達400卷、共20萬頁,法院在短時間內必須做出判斷。外界認為,比起是否有犯罪事實,法院應更著重於現階段是否還有羈押嫌疑人的必要。

韓聯社報導指出,法院審查結果寫道,「(檢方)已說明基本的事實關係」,而非「已說明犯罪嫌疑」,顯示法院可能認為檢方搜查已進入收尾階段,預期檢方將起訴、將此案交由法院進行後續裁決。

但對於法院是否認定嫌疑人確有犯罪嫌疑,外界看法不一,法律界人士多數認為法院僅認定三星物產與第一毛織合併相關的客觀事實,但也有不少人認為法院認定嫌疑人有根本上的罪嫌。

檢方認為,李在鎔涉嫌指示以不法手段推動三星物產與第一毛織合併,以及三星生物製劑公司(Samsung Biologics)財務造假等,以鞏固繼承三星集團之路。

一名曾在檢察廳工作的律師表示,案件相關事實關係一定都與犯罪有關,所以當然必須說明犯罪嫌疑;這名律師認為法院在羈押令審查過程中聽取相關說明後,認定檢方已充分進行搜查。

另一名參與過羈押令審查的法官則表示,目前看來對於是否認定罪嫌仍有疑慮,所以在審查羈押令的階段避免提及此事,必須經由開庭審查來確認。

曾專職擔任羈押令審查法官的律師也說,目前來說,應該還沒有說明犯罪嫌疑,事實關係的說明僅侷限於公司合併等,李在鎔等人是否有不法行為,必須交由法院判斷。

檢方目前仍未公開表示是否再次聲押李在鎔等人,外界多預測,檢方可能朝向不拘留起訴,著手相關準備作業;不過,李在鎔方提出的檢察搜查審議委員會申請,可能為此帶來變數。

李在鎔與金鍾重2日向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申請召開搜查審議委員會,重新檢視起訴妥當性,檢方表示,將在11日決定是否將此案移交搜查審議委員會。

也有部分意見認為,即使召開審議委員會,並決定建議不起訴,檢方也不太可能真的依建議放棄起訴李在鎔等人,審議委員會最終將淪於形式。(譯者:廖禹揚/核稿:徐崇哲)109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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