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7銀行申請內部評等法過關 今年第4季適用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28日電)金管會今天宣布,首批7家銀行申請採用信用風險內部評等法(IRB法),全數獲准,自今年第4季開始適用,預計業者資本適足率(BIS)可從15.75%增至16.09%,平均增加0.34個百分點。外界預期,適用IRB法的銀行,有望提升業務與未來配息動能。
銀行業原先僅能採用標準法計算資本,為精進銀行內部風險管理能力,金管會開放銀行申請採信用風險內部評等法(Internal Ratings-Based Approach,IRB法),包括中信銀行、台北富邦銀行、國泰世華銀行、合庫銀行、兆豐銀行與第一銀行等6家系統性重要銀行(D-SIBs,俗稱「大到不能倒」銀行)及玉山銀行都提出申請。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王允中表示,金管會與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及中央存款保險公司成立專案審查工作小組,歷經初審、複審、實地審查及1年試辦等階段,就各銀行風險管理架構、內部評等制度、模型發展及驗證、資料品質與實際運作情形等面向全面審查。7家銀行都已符合採用IRB法的條件,因此全數獲准。
王允中指出,金管會有2大配套措施,第一,考量銀行由標準法轉換至IRB法,也有資本需求變動的情形,要緩步調降產出下限比率,採5年過渡期安排,7家銀行自今年第4季起,適用95%的產出下限比率,之後每年調降5個百分點,自2031年第4季起適用最終72.5%的產出下限比率。即2026年第4季到2031年第4季的下限分別為95%、90%、85%、80%、75%與72.5%。
他解釋,假設銀行原本產出的風險性資產是100億元,採用IRB法後,今年第4季可能掉到90億元,比例換算為90%。考量銀行才剛採用IRB法,若模型不成熟可能對資本產生衝擊,因此訂出下限,以今年產出下限95%而言,意味銀行風險性資產最多只能少5億元,透過此方式也讓銀行資本適足率不會短時間增加太多。
此外,王允中指出,7家銀行在使用IRB法計提資本期間,仍應持續符合申請適用IRB法的門檻條件,即資產規模應達新台幣2.5兆元以上,且依標準法及IRB法計算的普通股權益比率、第一類資本比率及資本適足率,皆應分別達9.5%、11%及13%以上(比一般銀行的法定最低標準為7%、8.5%及10.5%都要再高2.5個百分點),若銀行不符條件,就要暫停使用IRB法計提資本。
不過,王允中也說,因採用新制的銀行中有6家為大到不能倒銀行,這6家銀行的普通股權益比率、第一類資本比率及資本適足率,仍應維持達到11%、12.5%與14.5%。
王允中表示,持續觀察首批銀行適用IRB法後的財務、業務經營變化情形,預計最晚在2027年底前開放第2批銀行提出申請,合計有7家銀行也符合申請資格。(編輯:潘羿菁)115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