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不得你」影片案 內政部:警方依檢舉依法查證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台北28日電)網路流傳疑似利用AI合成總統賴清德聲音的影片。內政部說,在民主社會,保障言論自由與維護法治同樣重要,本案警方是依檢舉依法查證,且查處過程兼顧維護言論自由與依法查明犯罪事實,內政部始終秉持依法行政及行政中立原則辦理。
媒體報導,「油不得你」影片韋姓製作人遭警方關切,藍營民代也聲援喊遭「查水表」。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明天將邀內政部長劉世芳就「『萊爾校長』小編遭警突襲查水表事件,檢視警察執法標準與行政中立」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詢。
內政部送達立法案的書面報告指出,當深偽技術遭不法利用,足以冒充他人身分、散布不實訊息,甚至影響公共秩序或社會判斷時,警察機關依法有查證責任。因此查處過程同時兼顧維護言論自由與依法查明犯罪事實等兩項重要價值,內政部始終秉持依法行政及行政中立原則辦理。
內政部說,警方在7月25日接獲檢舉後,初步檢視影片,因疑似涉及深度偽造總統聲音,先依既有機制通報社群平台,由平台依其社群守則審查,同時交由轄區警察機關協助釐清該帳號是否遭冒用,以及確認影片來源。
內政部表示,轄區員警前往查訪時,因當事人不在現場,只向家屬留下聯絡方式,請當事人方便時與警方聯繫,並未入內搜索、未限制人身自由、也未強制要求到案。
內政部說,後來當事人主動與警方電話聯繫,警方確認帳號及影片都是本人與其團隊製作後,就完成初步身分確認,因此並未要求當事人立即到案製作筆錄。警方在過程中未採取強制處分、未強制要求影片下架,也未限制當事人表達意見。
至於警方執法依據,內政部說,依「刑事訴訟法第230條及第231條」規定,司法警察知有犯罪嫌疑時,即負有調查及保全證據的法定職責,因此就涉案帳號及影片來源初步查訪,具有法律依據。
另一方面,內政部表示,若利用AI高度模擬他人聲音或影像,依個案可能涉違反刑法第210條、第216條偽造私文書罪,以及刑法第309條、第310條妨害名譽罪,還有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蒐集或處理等相關法規;是否成立犯罪,仍須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認定。
此外,內政部指出,警方通知社群平台,是依平台社群守則建立的通報機制,是否下架相關內容,仍由平台依其規範自行判斷,警方並無強制下架權限。
針對本案影音鑑識情形,內政部說,經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以深偽檢測工具分析,影片配音具有語速、音色、呼吸節奏及聲音特徵異常等疑似AI生成特性,因此有必要進一步確認影片來源及是否涉及不法,後續仍須由司法機關依法審認。
內政部也表示,將持續督導警察機關,在維護人民權利與打擊犯罪間,兼顧程序正義、行政中立與科技偵查專業,以符合民主法治精神。(編輯:黃國倫)115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