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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車害人得憂鬱症 日本法院判被告賠200萬元

2020/10/28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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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東京28日綜合外電報導)日本一名男性駕駛因為被逼車而罹患憂鬱症,提告逼車駕駛,神戶地方法院法官認定逼車與被害人罹患憂鬱症有因果關係,判決被告賠償被害人約720萬日圓(約新台幣200萬元)。

日本放送協會(NHK)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2012年,被害人住在兵庫縣,當時開車行經神戶市灘區道路,結果因為超車而被後車追趕等情況,後來罹患憂鬱症,因此提告要求逼車駕駛賠償約8800萬日圓,作為醫療等費用。

地方法院開庭審理時,被告方面主張「原告超車時太過貼近,所以只是想跟原告說開車要多注意」。

不過,神戶地院法官姥迫浩司在判決中指出,被告被超車後怒火中燒,以猛烈速度追趕原告車輛,原告停等紅燈時,被告還下車靠近叫囂「滾出來」、「開門」等,多次對車輛拳打腳踢,無疑是逼車及暴力行為。

原告事發8天後前往就醫,因為出現「過度驚嚇無法入睡」、「開車時總會很在意後方車輛」等情況,被醫師診斷罹患憂鬱症。

法官認為逼車等行為確實造成被害人罹患憂鬱症,因此判決被告賠償被害人約720萬日圓。

被害人在一審判決出爐後表示,非常高興法院正確認定整個事實經過;他相信有一樣被害經驗的人當中,有很多因為不敢提告而持續活在痛苦中,「我希望這次判決能成為這些人的希望」。(譯者:黃名璽/核稿:劉學源)10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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