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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告紐時索賠逾4500億 法官駁回批訴狀不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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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美國紐約市曼哈頓的紐約時報大樓。(路透社)
圖為美國紐約市曼哈頓的紐約時報大樓。(路透社)

(中央社邁阿密19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聯邦地區法官梅里戴(Steven Merryday)今天作出嚴厲裁決,駁回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對「紐約時報」提出的150億美元(約新台幣4570億元)誹謗訴訟。

法新社報導,梅里戴表示,川普提交的訴狀「不恰當且不可接受」,並給予川普律師團28天時間,以「專業且莊重的方式」重新提交。

梅里戴是前共和黨籍總統老布希(George HW Bush)任命的法官,他並未對針對紐時的訴訟實質內容作出裁決,但對訴狀措辭過於浮誇、反覆且過度讚美川普及長達85頁的篇幅表示不滿。

梅里戴說:「訴狀應是簡明扼要地陳述事實,足以提出表面上合理的求償主張。雖然律師在為當事人提出請求時有一定表達空間,但本案訴狀的內容已遠遠超出這個界限。」

梅里戴說,「訴狀不是用來謾罵和抨擊的公共論壇,也不是向對手發洩怒氣的受保護平台」。

川普15日在佛羅里達州聯邦法院提起訴訟,指控紐時出於「實際惡意」,「數十年來」一直對他進行抹黑。

訴狀稱:「紐時已成為主流媒體當中,帶頭且毫不掩飾地散播針對川普總統不實訊息的媒體之一。」

紐時則發聲明指出,川普此案「毫無根據」。

紐報表示:「訴狀缺乏任何正當法律依據,完全是為了打壓和阻嚇獨立報導而提起,紐約時報不會因恐嚇手段而退縮。」

川普向法院請求判處至少150億美元的實質性賠償,並額外裁定懲罰性賠償金,「金額將在審判中決定」。(編譯:張曉雯)11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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