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刑法新增跟蹤騷擾罪 可判徒刑或易科罰金
(中央社記者郭芳君蘇黎世2日專電)自2026年1月1日起,跟蹤騷擾(Stalking)將正式被納入瑞士刑法,成為獨立的刑事犯罪。凡持續追蹤、騷擾他人的行為,最重可處三年有期徒刑或易科罰金。瑞士相關案件有上升的趨勢,瑞士聯邦政府期盼藉此立法,加強對受害者的法律保護。
瑞士犯罪防治機構(SKPPSC)指出,跟蹤騷擾的動機相當複雜,難以用單一原因概括。實務上,常見動機包括報復、仇恨,以及對認可與關注的強烈需求。其中不少案件發生在親密關係破裂之後,例如施害者無法接受伴侶或配偶提出分居或分手,或無法面對欲建立親密關係的對象明確拒絕。
另有案例顯示,部分施害者因自認遭受不公平對待,如被解僱或遭排擠,進而將內心不滿轉化為持續性的騷擾行為。也有施害者並非針對特定私人關係,而是因缺乏社會關注,轉而跟蹤知名人士或經常受到注目的人士,試圖藉此獲得存在感與注意力。
根據瑞士SKPPSC於2022年進行的調查,約有2%的瑞士人口表示,過去五年內曾遭受跟蹤騷擾。跟蹤騷擾並非僅發生於特定族群,而是存在於各社會階層,影響不同性別組合的男性與女性。
從性別分布來看,女性明顯較容易成為受害者。以伯恩州2023年的統計為例,約87%的跟蹤騷擾案件受害者為女性。進一步分析施害者與受害者的關係可發現,施害者多半並非陌生人,約41%的案件加害者為前伴侶。整體而言,男性跟蹤女性的案例亦明顯多於女性跟蹤男性。
在時間長度方面,跟蹤騷擾往往並非短暫事件,而可能持續數月,甚至延續數年。極端情況下,受害者承受的騷擾時間可長達數十年,對心理健康、日常生活及社交關係造成長期影響。隨著科技發展,騷擾行為也延伸至網路空間,手法更加多樣。
瑞士犯罪防治機構指出,在2026年新法生效前,瑞士法律雖尚無法直接就「整體的跟蹤行為」提出刑事指控,但受害者仍可依現行法規尋求救濟。若涉及人身攻擊、言語毀謗、竊盜或財物損毀,以及散布未經同意的私密性影像等行為,皆可適用相關刑事與民事條文,並向警方申請保護措施。瑞士各地亦設有受害者援助中心,提供實務協助與法律諮詢。
該機構並提醒,及早通報對保護受害者至關重要。當警方或相關機構介入並劃定明確界線後,跟蹤行為在不少案例中會隨之停止,越早介入,越能降低對受害者造成嚴重且長期傷害的風險。
曾在瑞士報案的台灣僑民張文麗接受中央社訪問時表示,她第一次報案時,由一男一女兩名警察進行詢問並詳細製作筆錄,案件留下紀錄後讓她感到安心。第二次發生暴力騷擾事件時,警方隨即核發保護令。
她指出,保護令最短為14天,期滿後可申請延長至3個月;加害者若違反規定接觸受害者,最高可處1萬瑞郎罰款。在援助單位協助下,她也獲得實際建議,包括報案流程與申請延長保護令方式,讓她在獨自面對跟蹤騷擾威脅時,感受到制度性的支持與保護。(編輯:陳承功)11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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