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捷殺人案 檢求處死刑
2014/7/21 10:39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蔡沛琪、王鴻國新北市21日電)新北地檢署偵辦台北捷運4死殺人案,今天依殺人等罪起訴凶嫌鄭捷,檢方並建請法院依法判處死刑。
檢方調查,鄭捷於5月21日下午4時10分,在台北捷運國父紀念館站,搭乘往永寧方向捷運後,於下午4時24分起,列車自龍山寺站開往江子翠站途中,在第5節車廂,以自備鈦鋼刀刺殺乘客解青雲、林義強。
檢方指出,鄭捷隨後又在第6、5、4節車廂,陸續刺殺乘客張正翰、李翠雲、潘碧珠等人,導致解青雲、張正翰、李翠雲、潘碧珠4人送醫後不治,另有22人受傷。
檢方將鄭捷送台大醫院精神鑑定,初步認定鄭捷犯案時並未因精神障礙或其他缺陷,導致他辨識行為違法或行為能力有所欠缺。
另外,檢方表示,鄭捷犯案後「沒有悔悟之心」,並以「大規模殺人」方式貫徹殺人誓言,手段凶殘、泯滅人性,造成被害人和家屬無法抹滅傷痛。
檢方偵查後,認定被告涉犯殺人罪4次,殺人未遂罪22次,依殺人等罪嫌起訴鄭捷,並建請法院依法處以死刑。10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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