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鄭捷殺人案 法界:不贊成具保

2014/7/22 14:15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市22日電)律師呂秋遠在臉書(Facebook)表示,如果他接到鄭捷案件,應該是不會向法院聲請交保,因為鄭捷一旦走出看守所,究竟能活多久?「我不敢保證」。

犯下台北捷運4死22傷案的凶嫌鄭捷,昨天遭新北地檢署起訴並求處死刑,全案移審法院後,遭法院裁定羈押。

呂秋遠在臉書表示,除法定羈押要件外,有時候人身安全是最大的考量點,不是民眾的安全,而是被告自己。

他舉例,毒販一旦供出上游,立刻面對的就是上游的報復,此時如果不聲請羈押,被告被滅口的可能性就很大。

他表示,另一種情況是一心求死的被告,有名83歲的老先生殺害自己的妻子,也符合自首、年齡、情堪憫恕等減刑要件,但是檢察官發現他一心尋死,所以只好聲請羈押,至少在看守所裡,自殺的可能性要低許多。

如果他接到的案件,會不會聲請法院交保?呂秋遠說,「我應該是不會的」。他說,法律確保被告接受公平的審判,但是當被告犯行明確,又引起社會公憤,一旦走出看守所,究竟能活多久?「我不敢保證」。

呂秋遠指出,對於某些人而言,牆裡牆外,還是在牆裡好,牆外的瘋子,並沒有比較少;而牆內,至少有強制力控制復仇的慾望,讓他可以接受法律的審判。1030722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