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社會楊貴媚打肖像權官司 獲賠2萬2014/10/5 13:37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5日電)藝人楊貴媚控訴光泉公司於代言合約到期後繼續在產品上使用她的照片,侵犯肖像權求償587萬。最高法院判決光泉需賠償新台幣2萬元的不當得利定讞。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支持中央社選擇與事實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贊助,都是守護新聞自由的力量小額贊助下載中央社「一手新聞」APP,即時掌握最新消息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