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社會十大要犯林豐德假釋中肇逃 被判7年2016/2/3 10:59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3日電)十大槍擊要犯林豐德民國101年10月在屏東東港鎮連撞2輛機車,造成3死3傷車禍後逃逸,又請人頂罪,屏東地方法院今天宣判,林豐德被判7年徒刑。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