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社會稱送醫後死亡非凶宅 房仲遭判緩刑2年2016/5/17 15:41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17日電)某不動產分公司呂姓負責人、張姓仲介被控隱匿凶宅資訊,使買家陷錯誤遭訴,並聲稱死者雖跳樓,但到院後死亡,為非凶宅;二審高院認為有共同隱瞞情事,判2人緩刑2年確定。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支持中央社選擇與事實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贊助,都是守護新聞自由的力量小額贊助下載中央社「一手新聞」APP,即時掌握最新消息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