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放寬限制 小販可加保
2016/7/7 18:31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7日電)勞動部今天表示,近期廢止過去「以買賣、銷售為目的,賺取差價獲致利潤」的自營作業者,不得由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的行政函示,小販已可透過職業工會加保。
勞動部說,此條函示廢止後,年滿15歲以上,65歲以下,符合「勞工保險條例」規定「自營作業者」定義的職業工會會員,不論是否從事以買賣、銷售貨品為目的的工作,均屬勞工保險的強制納保對象,應由所屬本業職業工會為其申報加保。
依照「勞工保險條例」規定,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應由職業工會辦理加保。10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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