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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排廢水污染鳳山溪 水產加工業者挨罰

2017/12/23 13:56(12/23 14:3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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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23日電)環保局昨天查獲鳳山溪上游一家水產加工業者排放未經處理廢水,當場要求業者停止排放,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告發,環保局並將納入水質超過放流水標準倍數核計裁罰並命令停工。

環保局今天表示,遭罰的智發水產公司位在高雄市大寮區民祥街,從事蝦仁及魷魚解凍,以及初步加工成蝦仁成品及魷魚半成品出售,其加工及清洗過程所產生的廢水未經任何處理,即利用廠房後方管線排放至鳳山溪,解凍所產生的解凍廢水則經簡易收集後由廠房前方管線排放。

環保局新聞稿指出,昨天稽查人員現場量測前後兩股廢水水量,加工及清洗廢水每日約排放24.4噸,解凍廢水每日約39.2噸,共計每日排放63.6噸,已達水污染防治法事業規模。

環保局表示,業者將廢水未經處理即直接利用廠房前後水溝排入鳳山溪,對鳳山溪造成污染,已採集業者所排放的廢水,將進行檢驗分析,倘有超過放流水標準將再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告發。

環保局指出,智發公司屬受水污法規範的屠宰業,卻未依規定領有廢污水排放許可證,除當場命令業者停止排放外,後續將納入水質超過放流水標準的倍數核計裁處罰鍰並令停工。106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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