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攀東卯山未帶手機遭開罰 成條例上路首例

2018/1/3 17:48(1/3 18:17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3日電)洪姓男子攀登台中市東卯山失聯,家屬報案後台中市消防局展開搜救,昨天洪男自行返家,因他未攜帶聯絡設備登山,台中市政府將依登山自治條例開罰,成為條例施行後開出的首張罰單。

台中市消防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台中市政府訂定「台中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經行政院民國105年11月16日核定,並於11月24日公布實施。

台中市和平區東卯山屬自治條例第五條的公告山域,從事山域登山活動應攜帶具定位功能,包括衛星定位儀、可定位的智慧型手機或其他具定位功能等器材,以及緊急聯絡的通信設備,包括衛星電話、手機、無線電或可對外通訊等裝備。

洪姓男子與其他5名友人,106年12月31日前往東卯山登山,下午一行人下山後,同行山友卻發現洪男未下山,且洪男未帶手機失聯,家屬直到下午近6時向台中市消防局報案。

消防局出動直升機1架次、搜救人員63人次,進行3天搜救,但2日卻得知洪男已自行返家。由於當事人未攜帶具定位功能與緊急聯絡的通信設備登山,台中市政府將依規定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成為自治條例公布施行後開出的第一張罰單。

台中市消防局表示,由於入秋後天色容易迅速轉暗,建議登山民眾應詳細規劃登山路線與計畫,攜帶登山地圖或使用手機導航,同時評估自己腳程,提早規劃登山與下山時間。

若不幸在山上迷路,務必利用手機或無線電等通訊器材與消防局聯繫,回報受困位置與經緯度,留在原地等待救援。1070103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