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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晏霆殺害直播主女友 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2020/1/17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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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7日電)男子廖晏霆被控殺害直播主女友,辯稱要自殺卻誤刺女友,一審判刑15年。但二審不採信「自殺說」,認定廖男預謀犯案,改判無期徒刑。案經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全案緣於廖男不滿26歲的女友提分手,民國107年5月28日持水果刀前往女友租屋處殺死女友。台北地方檢察署依殺人罪起訴廖男,並以廖男下手之猛,還製造殉情假象企圖規避刑責,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廖男出庭時,辯稱沒有殺人犯意,是雙方激動拉扯時誤刺,當天帶刀找女友是要自殺給對方看,因女友跑開,他上前追去,兩人倒臥在地,直到警察上門才發現女友流血。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為,廖男見女友不顧他以自殺要脅反而多次企圖奪門而出,引發心中憤恨萌生殺意,依殺人罪判廖男15年徒刑、褫奪公權7年。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廖男仍強調是要自殺,卻誤刺女友。

二審調查全案事證後認為,廖男案發後身上無任何自殘傷勢,案發前透過手機搜尋隨機殺人、殺人刑責及犯人下場,認定廖男預謀殺人,才持刀前往女友住處,考量廖男僅因感情因素就殺人,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廖男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認為原審判決並無違誤,日前駁回廖男上訴,全案定讞。(編輯:戴光育)109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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