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國掛布條韓國瑜提告 檢方不起訴
2020/4/8 13:16(4/8 13:28 更新)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8日電)台灣國辦公室今年1月間在台北市懸掛「支持韓國瑜就是支持共產黨」布條,遭韓國瑜競選辦公室提告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等罪。台北地檢署認為罪嫌不足,今天予不起訴處分。
台灣國辦公室1月間於台北市中山南北路與忠孝西路口建築物,懸掛「支持韓國瑜就是支持共產黨」布條,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競選辦公室認為公然散播不實訊息,意圖使人不當選,已明顯違法。
時任韓國瑜競選辦公室總發言人王淺秋1月7日到台北市中正一警分局提告。警方將台灣國創辦人王獻極等4人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等罪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台北地檢署認為,王獻極等人根據媒體相關報導,對政治人物可受公評事項,用直白方式提出質疑,未達誹謗等程度,今天將全案不起訴處分。(編輯:張銘坤)109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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