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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巨集團併購 員工與親友搞內線遭訴吐錢獲緩刑

2020/5/31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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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侯文婷台北31日電)國巨集團近年積極併購,檢調查出,旗下員工藉此協同親友搞內線交易,共獲利新台幣69萬餘元。台北地院考量4名被告繳回犯罪所得,輕判並給予緩刑,須支付公庫共23萬元。

國巨集團董事長陳泰銘近年積極併購多家企業,但調查局查出,陳泰銘的王姓秘書與薛姓司機因此聽聞併購消息後,將情報告知親友,秘書、司機及親友等4人透過買賣股票獲利69萬餘元;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嫌起訴4人。

判決書指出,王姓秘書民國105年底得知併購重大消息後,與丈夫徐男於106年1月購買奇力新、旺詮公司股票,賣出後獲利23萬2430元。薛姓司機則是將併購消息告知陳姓兄嫂,讓對方透過買賣旺詮股票獲利17萬1000元。

王女106年12月得知奇力新打算併購美磊後,在與徐男閒聊時,提及併購重大消息,徐男因認為有利可圖,透過買賣美磊股票獲利11萬5800元。徐男107年再度透過妻子得知凱美併購帛漢案,並藉由買賣帛漢股票獲利5900元。

另外,徐男透過王女知悉國巨有意收購君耀公司後,再度以買賣股票獲利5萬9667元。薛姓司機則是在開車接送陳泰銘時,聽聞陳泰銘提及「君耀」、「併購」等字眼,因此透過不知情親友帳戶買賣君耀股票,並獲利11萬644元。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考量4人對犯行坦承不諱,並繳回犯罪所得69萬5441元,日前判處王女1年2月刑期,緩刑2年,須支付公庫3萬元;徐男2年刑期,緩刑3年,須支付公庫10萬元;薛男1年10月刑期,緩刑3年,須支付公庫6萬元;陳女1年4月刑期,緩刑2年,須支付公庫4萬元。全案可上訴。(編輯:李亨山)109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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