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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發文「開槍陳時鐘」遭法辦 桃園男駕車肇事

2021/8/14 13:55(8/14 17:2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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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魯鋼駿苗栗縣14日電)桃園市大園區葉姓男子日前在社群軟體發布「陳時鐘,你是我會開最多槍的人」等言論遭函送法辦,今天又在苗栗縣疑駕車違規高速撞傷女騎士,警方釐清肇事責任中。

媒體日前接獲民眾爆料,有網友在社群網站Instagram(IG)限時動態發布「陳時鐘,你是我會開最多槍的人」等,警方通知發文的22歲葉姓男子到案說明,他在偵訊時坦承犯行,全案依恐嚇危害安全罪送辦。

中華民國刑法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9000元以下罰金。

葉姓男子清晨又在IG限時動態發文說,他從台北市南港區到苗栗尚順育樂中心僅需36分鐘,2小時後再於限時動態發文指在苗栗竹南鎮發生車禍,撞上一名女騎士,「她原本是完全沒心跳的,如果今天不是我救的話,她基本上永久植物人。」

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副分局長張中表示,車禍發生在清晨6時左右,葉姓男子駕車行駛在台一己線、東往西國道3號交流道方向闖紅燈,撞上由南往北的21歲巫姓女騎士。巫姓女子遭撞後重傷昏迷,送醫急救後因傷勢嚴重,轉往林口長庚紀念醫院救治。雙方都沒酒駕,事故發生原因與肇事責任仍待調查釐清。

葉姓男子在車禍發生前、後不斷在IG發布限時動態,包括「我本身車子撞到她,她是沒受傷的,所以她第一時間著地,撞到的是右腦部的頭殼,那邊骨頭很硬,基本上沒傷到大腦的任何運作。」連在警察局製作筆錄狀況也持續貼文。(編輯:李明宗)110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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