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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女檢不正訊問 懲戒法院判罰俸10月

2021/11/8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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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沈佩瑤台北8日電)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顏汝羽涉對被告不正訊問等,檢評會日前認定她違反辦案程序及檢察官倫理規範,經法務部移送職務法庭審理。懲戒法院今判顏罰款10個月月俸,約百萬元。可上訴。

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決議書指出,顏女在偵辦竊盜案件時,對被告說「我從剛剛就覺得你謊話連篇」、「若勘驗光碟(指被告製作警詢筆錄時之光碟)無你所述4、5個警察圍著,要求你認罪情況,將從重量刑」,以不正方式訊問被告。

檢評會表示,顏女在「檢察官論壇」中撰文提及,某律師白目到在開完偵查庭後,跑去跟擔任法官的朋友抱怨,還將抱怨全文貼在臉書等語,顏女並檢附律師個人臉書截圖,以此方式公開批判律師,有損這名律師名聲評價及檢察官職位尊嚴。

另外,顏女不滿某位律師於庭訊時遲到入庭,影響開庭進行,發函給當事人及這名律師,文中對律師的專業能力多所指摘,不僅破壞律師與當事人之間信賴關係,並對當事人的訴訟權益造成影響。

檢評會認為,顏女不正訊問及未謹言慎行部分,違反辦案程序規定及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有懲戒必要,今年1月間決議依法官法規定,報由法務部移送職務法庭審理,並建議申誡處分。

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後,今天判處顏汝羽罰款,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0個月。全案可上訴。法界人士估計,依顏女目前月俸,罰俸金額約百萬元。

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聶眾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話訪問表示,針對女檢顏汝羽涉對被告不正訊問等,遭懲戒法院判處罰俸10月,新北檢方予以尊重。(編輯:李亨山)110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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