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誣指女子確診又潑糞、逼車 北院判男賠24萬元

2022/4/13 13:42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3日電)被新北市新店區民眾稱為「煙火哥」的邱姓男子疑不滿藍姓女子和女友發生行車糾紛,朝藍女潑糞水、逼車等,還誣指藍女確診。藍女提告求償,北院日前判邱男須賠24萬元。可上訴。

邱姓男子多次因亂放煙火被罰,新北市新店區當地民眾稱他為「煙火哥」。

刑事判決指出,邱姓男子僅因藍姓女子和女友發生行車糾紛,沒控制情緒以理性處理,去年2月至5月間於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期間,未經查證即散布藍女確診的不實訊息,造成公眾恐慌,又對藍女潑灑糞水、逼車等,貶損藍女的社會評價及人格尊嚴。

藍女於一審台北地院刑事庭審理期間,提起附帶民事求償;一審刑庭於去年10月間,判邱男10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並裁定求償部分移送民事庭審理。

台北地院民事庭期間,藍女主張,邱男持續恐嚇、騷擾等行為,害她的工作、家庭生活受到嚴重影響,求償新台幣120萬元。邱男反駁,藍女有傳訊息給他,可見未受到重大傷害,拒絕賠償。

北院審酌邱男對藍女的行為,確實使藍女精神受到損害等,判邱男應賠償24萬元。全案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110413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