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男農地手拉電線觸電身亡 雇主賠153萬改判緩刑

2022/6/27 17:52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27日電)林男在農地種植山藥,雇用許男負責灌水採收,許男工作時用手拉開電線時觸電身亡,林男一審簡易判決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6月,後來與許男家屬和解賠償153萬,二審改判5月、緩刑2年。

根據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刑事判決書,家住彰化縣的林男於農地種植山藥,在農地鋪設電線安裝抽水馬達,以便抽水灌注農地進行採收,另雇用許男進行灌水採收山藥工作。

林男將電線鋪設在含水農田時,未使用整條電線,也未把以絕緣膠帶纏繞數段電線的連接處架高,導致電線漏電,許男去年7月光腳在農地工作,因水管與電線交疊導致妨礙灌注作業,用手拉開纏繞水管的電線時觸電,送醫不治。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林男遭彰化地檢署檢察官依刑法過失致死罪起訴,一審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林男以已和許男家屬和解,賠償新台幣153萬元為由,提上訴請求法院輕判,一審判決因此遭撤銷,彰化地方法院重審。

彰化地院法官審酌被告坦承犯行且已與告訴人、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並全數給付完畢賠償金之犯後態度,告訴人也表示對於緩刑及刑度都無意見,因此依刑法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緩刑2年。(編輯:陳仁華)1110627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