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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邀報告不副署責任 行政院:已窮盡憲政救濟途徑

2025/12/17 20:07(12/17 21:0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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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長卓榮泰(中)15日率副院長鄭麗君(左2)、財政部長莊翠雲(左)等人舉行「捍衛憲政秩序」記者會,針對立法院11月14日三讀的財劃法版本,卓榮泰表示,此版本財劃法侵害行政權、修法過程違反公開透明實質討論、施行將造成國家發展有無法回復的危害。(中央社檔案照片)
行政院長卓榮泰(中)15日率副院長鄭麗君(左2)、財政部長莊翠雲(左)等人舉行「捍衛憲政秩序」記者會,針對立法院11月14日三讀的財劃法版本,卓榮泰表示,此版本財劃法侵害行政權、修法過程違反公開透明實質討論、施行將造成國家發展有無法回復的危害。(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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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7日電)針對行政院長卓榮泰不副署財劃法,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8日邀請府院秘書長等人就「不依法副署相關法律責任之追究」進行專題報告。行政院今天表示,已窮盡一切憲政救濟途徑,卓榮泰依憲法規定,決定不予副署此次修法。

此外,針對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8日的議程,行政院所提書面資料顯示,報告人為行政院秘書長張惇涵。

行政院所提書面資料指出,立法院114年11月14日三讀通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有3項明顯違憲之處。首先,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侵害行政權,因為憲法規定,行政院提出預算,立法院議決預算,各司其職,政治責任歸屬明確。立法院修法明顯違反憲法第59條及第70條,侵害行政院施政決策及提出預算的權力。

行政院表示,其次,修法過程違反公開透明與討論原則,破壞民主程序。財劃法修正案沒有經過委員會逐條審查就逕付二讀,黨團協商沒有共識即強行表決,已悖離民主原則,侵害國民主權。

行政院指出,此次財劃法修正案一旦施行,將對國家發展造成無可回復的重大危害。財劃法修正案造成中央必須違反公債法舉債,排擠既定施政工作;地方則是財源分配不公,城鄉差距擴大,公共利益將受到無法回復的重大損害。

行政院表示,針對本次財劃法修正案,行政院於114年11月27日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向立法院提出覆議,然立法院不安排卓榮泰列席說明,不經討論即直接否決,而且行政院所提財劃法修正草案,立法院也遲未排入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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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所提書面資料最後提到,行政院已窮盡一切憲政救濟途徑,卓榮泰依憲法第37條規定,決定不予副署此次修法。作為憲法所明定的憲政機關之一,行政院有責任堅守三大民主憲政責任,捍衛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堅守國民主權、民主原則、依法行政,以及確保國家發展及財政穩健。卓榮泰秉持忠於國家、忠於憲法的至高信念與絕對忠誠,基於憲法所賦予的權責,堅定作出不副署的決定。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8日將邀請總統府秘書長、行政院秘書長、司法院、法務部就「立法院三讀通過之法律經行政院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移請立法院覆議,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不依法副署、總統不依法公布施行,對我國憲政民主及法制之戕害及相關法律責任之追究」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編輯:林興盟)11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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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邀報告不副署責任 府:依憲法政院是負責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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