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不副署財劃法 立院司委會譴責、移請監院彈劾卓榮泰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陳俊華台北18日電)針對15日行政院長卓榮泰不副署財劃法,今天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未列席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報告,立委黃國昌、羅智強等人提出兩份譴責案,認為其毀憲亂政,並獲表決通過。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上午邀法務部長鄭銘謙率相關單位進行「綠能弊案肅貪成效、綠能發展之法制策進與防弊」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另針對卓榮泰不副署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也邀請潘孟安到場進行報告。
委員會主席、國民黨立委翁曉玲首先說,針對司委會邀請潘孟安列席,他雖然有來函說依憲政慣例不出席,但自己仍要譴責潘孟安的這種行為,因為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則就是權力須受監督,行政權本就應向立法權負責。
翁曉玲認為,國家元首就是整個中華民國國家最高領導人,其一切施政作為都必須要向國會負責,且要向全體國民清楚說明,總統的職權當然包括公布法令之權,這是憲法所明文賦予的義務,凡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總統就必須要公布,這並不是一個行政裁量。
翁曉玲表示,總統賴清德若是包庇卓榮泰不副署法律,從而達到不公布法律的行徑,對於這種重大疑義時,潘孟安應列席委員會進行相關說明和報告,且昨天也有要求總統府必須派員到場,即便潘孟安不便出席,副秘書長也應到,過去也都有列席備詢往例,但今天都沒有派人出席。
在場立委提出譴責案,立委黃國昌、羅智強、王鴻薇提案,認為依國內歷來大法官解釋之見解,憲法第37條有關總統公布法律須經行政院院長副署之規定,是對總統權力的制衡。但賴總統、卓榮泰卻扭曲憲法第37條的憲政意義,對於國會三讀通過的財劃法修法,賴總統拒絕公布、卓榮泰拒絕副署,創下憲政史上嚴重惡例。
提案認為,若行政權可恣意推翻國會三讀通過之法律,僭越司法權隨意認定法律是否違憲,權力分立原則將蕩然無存,無異於綠色獨裁體制。為捍衛民主憲政,建請做成決議,對賴總統、卓榮泰毀憲亂政作為,提出最嚴厲之譴責,並要求其對於國會三讀通過的法律,應依憲法副署、依法公布。
彈劾
- 目的:監察院對於中央及地方公務人員,認為有違法或失職情事,提出彈劾案
- 總統、副總統彈劾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1/2提議、2/3以上決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經大法官現有總額2/3以上同意後,彈劾案成立,被彈劾人即解職
- 其他公務人員彈劾案:應經監察委員2人以上提議,並須經提案委員以外的監委9人以上審查及決定成立後,將彈劾案連同證據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此外,立委黃國昌、羅智強、王鴻薇、傅崐萁和林倩綺也臨時提案,認為潘孟安身為機關首長卻刻意規避出席、蔑視國會監督。總統府與行政院近日上演「不副署、不執行、不公布」立院三讀通過法案的大戲,毀憲亂政、戕害民主作為,引發全民抨擊。
提案認為,總統府理應至國會向全國人民報告說明,卻選擇性遵守憲法的雙標作為,不僅是技術性杯葛國會,對民意機關的公然蔑視,甚至瀕臨毀憲亂政的地步。對於潘孟安刻意迴避國會監督,藐視國會之行徑,表達嚴正譴責,以維護國會尊嚴。
兩提案進行舉手表決,國民黨、民眾黨立委6人贊成,民進黨立委反對。其中首案表決時,在場立委8人,國民黨、民眾黨6人舉手贊成、民進黨2人反對。第二案表決時,在場立委10人,6人贊成、民進黨4人反對。委員會主席翁曉玲宣布,兩案均多數過半、通過。(編輯:林恕暉)11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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