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副署不公布財劃法 黃國昌:將提案彈劾賴總統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黃麗芸台北18日電)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經表決通過臨時提案,因行政院長卓榮泰拒絕副署財劃法修法,移請監察院彈劾。不僅如此,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說,將在立法院會提案彈劾總統賴清德,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屆時賴總統必須列席說明。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邀張惇涵及司法院、法務部就「立法院三讀通過之法律經行政院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移請立法院覆議,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不依法副署、總統不依法公布施行,對我國憲政民主及法制之戕害及相關法律責任之追究」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會議一開始,就經表決後通過黃國昌與國民黨羅智強、王鴻薇所提的臨時提案,針對卓榮泰拒絕副署財劃法修法的失職行為,由提案委員具名移請監察院彈劾卓榮泰。
黃國昌發言表示,什麼時候中華民國憲法給行政院長如此大的權力,大到踐踏國會立法權,自己扮演大法官角色,行政、立法、司法三權集於總統賴清德之身,現在實質等同戒嚴,也有人說「賴清德終於登基了」。
黃國昌說,賴總統在憲政下的法律責任,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會正式在院會提出彈劾案,藉由全院委員會的審查,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非常清楚,「被彈劾人也就是賴清德,必須列席說明」,這不是去年才修正,而是很早以前白紙黑字就寫了。
黃國昌表示,等到全院委員會開會時,被彈劾人賴清德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必須要來說明,到時再看總統會不會主張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違憲。
隨後進行口頭報告的張惇涵說,剛剛會中通過臨時提案,大概沒有黃國昌所說的「賴清德總統已經登基,台灣已經獨裁、戒嚴」的事情,台灣是民主國家,在場的每個人都公開透明行使憲政責任與權利。
張惇涵表示,立法院通過的財劃法修正案,有3項明顯違憲之處,第一是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侵害行政權;第二,這次修法是突襲式表決,未經討論、朝野協商也沒共識,違反民主程序原則;第三,財劃法修正一旦公布施行,將對國家造成無可回復的傷害,迫使中央政府舉債新台幣2664億元,違反公債法舉債上限。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立法院依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7項規定,對總統、副總統得提出彈劾案,須經全體立委1/2以上提議,以書面詳列彈劾事由,交由程序委員會編列議程提報院會,並不經討論,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全院委員會審查時,得由立法院邀請被彈劾人列席說明。
條文也明定,全院委員會審查後,提出院會以記名投票表決,如經全體立委2/3以上決議,向司法院大法官提出彈劾案。(編輯:林淑媛)11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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