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製造假車禍詐保未遂 宜蘭市代會主席遭判刑4.5年

2023/3/30 16:27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30日電)宜蘭市民代表會主席林智勇前年開車自撞,但投保方式無法理賠,竟製造追撞假車禍想詐保遭起訴。法院今天宣判,林智勇犯貪污治罪條例判有期徒刑4年6個月,褫奪公權3年,全案可上訴。

對於這項判決,林智勇未接記者電話,但他透過代表會發布聲明,循司法途徑爭取應有權益,代表會也予以支持,希望司法早日釐清真相,判決也不影響會務正常運作。

宜蘭地方法院發布新聞稿指出,林智勇於前年6月17日,駕駛自用小客車(以下稱A車)行經宜蘭市大福路時,不慎自撞路旁電線桿、水泥護欄,車身嚴重毀損,修車費需新台幣140萬元,但因這輛車僅向保險公司投保丙式車體損失險,自撞事故非理賠範圍;而林智勇擔任市民代表會主席的公務配車(以下稱B車),有向其他保險公司投保甲式汽車車體損失險。

地院表示,林智勇為了以保險金支付修車費,於A車自撞當晚,先由林智勇駕駛A車到宜蘭市大福路,他的陳姓司機駕駛B車搭載服務處的鄧姓男子跟隨在A車後方,待林智勇調整A車角度後,陳姓司機就駕駛B車撞擊A車後方保險桿,製造B車追撞A車的假象,再向警方報案。陳姓司機之後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因保險公司發覺異常,經檢調追查後案情才曝光。

法院認為,雖林智勇、陳姓司機否認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只承認詐欺取財行為,但2人於製造假車禍後,曾企圖將公務車的保險理賠用以維修林智勇私人車輛,且公務車的保險理賠申請書有蓋用宜蘭市代會的印章後,交付保險業務員處理,2人相關辯詞不可採信。

地院表示,林智勇、陳姓司機與鄧姓男子3人犯貪污治罪條例。其中,林智勇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未遂罪,處有期徒刑4年6月,褫奪公權3年;陳姓司機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未遂罪,處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3年。

鄧姓男子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未遂罪,處有期徒刑1年,褫奪公權1年。3人都可上訴。

宜蘭縣政府民政處指出,這起案件因尚未定讞,林智勇仍維持宜蘭市民代表的身分。(編輯:張銘坤)1120330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