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ETmeta平台幣吸金逾7億元 主嫌遭訴求刑10年
2025/11/14 11:09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4日電)吳姓男子、何姓女子等人加入中國人士組成的犯罪組織,藉「ETmeta平台幣」不法吸金超過7億元。台北地檢署今天依違反銀行法等罪起訴吳男、何女等10人,並對2人分別求處10年、8年徒刑。
檢方調查,吳男、何女、丁姓男子、廖姓男子、洪姓女子於去年1月間加入由中國籍人士「熊總」、「蘇菲」等人成立的犯罪組織,由吳男、何女擔任台灣地區負責人,丁男則與中國籍人士聯繫,負責發布相關投資方案等內容,廖男、洪女負責執行投資計劃。
檢方查出,廖、洪去年7月在台北市租用辦公處所,陸續舉辦投資說明會邀請民眾投資「ETM平台幣」,聲稱託管ETM幣1天可獲利1%,託管10天每日可獲利1至2%,投資款項可隨時贖回,ETM幣可與泰達幣結算。廖、洪等人另創立「社區獎勵」制度,鼓勵投資人再招攬民眾投資。
檢方統計,吳男等人總計不法吸收資金超過新台幣7億元,今天依違反銀行法、洗錢防制法、刑法詐欺、組織犯罪等罪起訴吳男等10人,並求處吳男10年、何女8年、丁男5年、廖男4年6月、洪女3年6月以上徒刑。(編輯:龍柏安)11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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