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退役6軍人涉洩機密予港籍人士 高檢起訴求重刑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林長順台北18日電)香港籍陸男丁小琥假借觀光名義在台發展組織,吸收、利誘王文豪等6名現退役軍人,刺探收集軍事、國防等機敏資料,台灣高等檢察署今天起訴丁男等7人求處重刑。
高檢署表示,6名現退役軍人出賣國家人民,洩漏或交付公務秘密、軍事(國家)機密,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實在令人痛心,被告等人背叛自己的袍澤,背叛自己的國家,應受到法律最嚴厲的制裁,均請法院從重量刑。
此外,丁小琥涉嫌透過男子陳俊安的地下匯兌管道,將新台幣1112萬7600元資金,陸續轉匯至國內由陳男掌控的8個銀行帳戶,再匯入退役中校王文豪等人帳戶,作為在台蒐情成員報酬。此部分洗錢犯行,台北地檢署今天起訴丁、陳、王3名被告,並求處重刑。
檢方表示,在押被告丁小琥以及6名現退役軍人王文豪、譚俊明、呂芳契、邱翰林、楊千慧、楊博智,涉犯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陸海空軍刑法等罪起訴,今天移審台灣高等法院,由法院決定是否羈押。
根據台灣高檢署、台北地檢署以及調查局新聞資料,全案源於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於民國113年間主動發掘港籍陸男丁小琥及國人張志煒等人為中共在台發展組織及刺探、收集機密。
調查局蒐證完備後,報請高檢署及北檢共同指揮,並與國防部憲兵指揮部、政治作戰局合作偵辦。
檢調表示,案經深入調查,發現丁小琥依中共軍委政治部聯絡局南寧工作站指示,多次假借商務活動或觀光名義來台,從事發展組織及刺探、收集機密資料等不法行為。
丁小琥先後成功吸收退役軍官王文豪、譚俊明及張志煒(已歿)、何聖影(已歿)為組織核心成員,再由核心成員循昔日軍中同僚、部屬人脈關係,物色、發展現退役軍人呂芳契、邱翰林、楊千慧、楊博智,伺機刺探、收集機密,並由丁小琥遊說現役軍人於兩岸未來發生戰事時率領部屬消極不抵抗。
新聞資料提及,在台發展組織及刺探、收集機密等不法行為經費,由丁小琥及張志煒指示陳俊安分別以本人或透過所開設的公司帳戶轉匯1112萬餘元來台,供其等支用。
檢方表示,全案於114年7月24日起指揮台北市調查處、國防部憲兵指揮部陸續發動4波偵辦,搜索21處所、約談13人、查證16人,全案今天偵結。
高檢署起訴丁小琥以及6名現退役軍人王文豪、譚俊明、呂芳契、邱翰林、楊千慧、楊博智,共7名被告。
高檢署起訴丁小琥等7人所涉罪嫌,包括國家安全法為大陸地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之人發展組織及刺探、收集、洩漏、交付公務上應秘密文書等罪嫌,國家機密保護法為大陸地區交付、收集國家機密,刑法交付、收集國防應秘密文書,陸海空軍刑法洩漏軍事上應秘密之文書、洩漏職務上所知悉軍事機密、刺探蒐集軍事機密。
高檢署認為,涉案現退役軍人違背守土衛國職責,僅因個人利益薰心,而出賣國家人民,洩漏或交付公務秘密、軍事(國家)機密,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實在令人痛心,被告等人背叛自己的袍澤,背叛自己的國家,應受到法律最嚴厲的制裁。
另方面,北檢針對洗錢犯行,依違反銀行法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起訴丁小琥、王文豪、陳俊安;張志煒及何聖影涉犯洗錢罪部分,因2人病逝,處分不起訴。
檢察官認為,丁、王將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的龐大人民幣資金,透過陳俊安協助,以地下通匯方式洗錢進行資金運補,做為持續在台發展組織的重要資源,以壯大組織,不僅對國家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並嚴重傷害經濟秩序,請法院對3人從重量刑,並請法院宣告沒收犯罪所得。(編輯:蕭博文)1141118
- 現退役6軍人涉洩機密予港籍人士 高檢起訴求重刑2025/11/18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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