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容人意圖3000萬元賄賂監所人員 新北檢起訴
2025/12/23 18:45(12/23 20:16 更新)
(中央社記者曹亞沿新北23日電)台北看守所施姓收容人想探望雙親,在舍房內寫信「父母已準備3000萬現金酬謝」欲行賄尋求幫忙,但2度遭監所人員拒絕,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施姓收容人。
根據起訴書,施姓收容人在民國112年12月至114年5月因案被羈押於台北看守所,想外出探望雙親,在舍房內寫好「懇請書」,內容提及「我父母已準備好新台幣3000萬現金酬謝您和願協助我的長官」「或您和長官每人酬謝600萬現金」,今年1月28日透過舍房瞻視孔,請所內人員轉交給戒護科宋姓管理員。
宋姓管理員拿到「懇請書」後,立即前往施姓收容人舍房當面拒絕。施姓收容人仍不死心,隔幾天又寫了1封「報告書」,表示父母已準備好3000萬元要捐款給台北看守所,並趁輔導時間將書信交給宋姓管理員。管理員再度拒絕,並將施姓收容人書信交給政風室。
施姓收容人在偵訊中坦承有將書信交給宋姓管理員,但辯稱「沒說要付錢」、無行賄之意。經檢方查閱,施姓收容人在懇請書中自稱為台大化學系及企管碩士,依其學經歷顯然可知,說要將3000萬現金給監所人員就是對公務員行賄,因此不採信其說法,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編輯:方沛清)11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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