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興誠控散播性影像、違反選罷法 謝寒冰獲不起訴
2025/12/29 11:17(12/29 11:35 更新)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9日電)謝寒冰聲稱曹興誠曾有婚外情,並公布多張照片,曹興誠提告謝寒冰散布不實影像、違反選罷法等罪。北檢認為,謝男公布的影像1張無法辨識,其餘非深偽,評論內容為可受公評之事,予不起訴處分。
名嘴謝寒冰今年初聲稱聯電前董事長曹興誠曾經有婚外情,並公布多張照片。曹興誠發布聲明表示,針對有人散播聲稱與他有關的親密不雅照片,都是合成的,並對謝寒冰提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刑法散布不實性影像等罪。
北檢將謝寒冰公布的影像送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法務部調查局檢測,結果除了1張「無法判斷」是否為深偽外,其餘未發現深偽,所以難以認定相關影像是他人以電腦合成或其他科技方法所製作,也難認定謝寒冰有何散布謠言及深度偽造影像情事。
北檢表示,曹興誠當時是立委徐巧芯罷免案的領銜人,而罷免等政治活動,是憲法所保障的重大權利,也是民主政治的基石,發起罷免的理由及目的,自屬可受公評的事項,並與公共利益緊密相關。
北檢認為,謝寒冰提出相關影像質疑曹興誠與中國大陸女子過從甚密,且曹興誠擔任罷免案領銜人動機可議等,尚屬合理評論的範疇,合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範,因此將謝寒冰不起訴處分。(編輯:張銘坤)114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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