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牡蠣充台灣產賣千包 高雄盤商涉詐判4月
2026/1/7 15:38(1/8 09:13 更新)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7日電)高雄某間牡蠣盤商涉將越南進口假冒為台灣產牡蠣,賣上千包給下游食材行。盤商高姓業者接受偵查時坦承犯行,高雄地院依詐欺、違反食安法等罪判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高雄地方法院判決指出,前鎮漁港一間牡蠣盤商自民國113年10月13日至同年12月22日止,向其上游黃姓供貨商訂購進口的越南牡蠣後,假冒成台灣產牡蠣,以每包新台幣60元至70元不等價格,販售1034包給下游食材行,藉此賺得6萬7940元。
下游食材行員工收貨後,在牡蠣商品上張貼「台灣本產」、「東石去殼蚵」、「產地:嘉義東石」等標籤上架販售給不知情消費者,直到衛福部承辦人員購買多包牡蠣送至農業部水產試驗所,鑑別確認為境外牡蠣,全案因此曝光。
高雄地檢署偵查時,食材行業者喊冤進貨時有要求要訂購的是台灣產牡蠣,若是越南牡蠣不會買,自己也是受害者;上游供貨商則稱台灣每年9月至12月,市面上牡蠣大多為越南牡蠣,販售時也有告知高女這些是越南牡蠣。
高雄地院審酌高女坦承犯行,且已與下游受害商家和解,據此依詐欺、違反食安法等罪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編輯:陳仁華)11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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