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侵占7千萬 台北北投慈航寺住持遭起訴求重判
2026/4/9 14:32(4/9 15:03 更新)
(中央社記者謝君臨台北9日電)台北北投慈航寺住持釋常禪涉長期挪用民眾捐贈的油香錢等公款,金額達7044萬餘元,士林地檢署今天依公益侵占罪嫌起訴,批評釋常禪利慾薰心且未繳回犯罪所得,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士檢起訴指出,釋常禪自民國95年起擔任台北市北投區慈航寺住持兼管理人,明知慈航寺的銀行帳戶為公款專戶,竟於107年1月至114年3月間,指示會計人員將民眾的捐款或法會、塔位、點燈及油香錢等寺廟收入款項,接續轉入其個人名下的銀行帳戶,總計侵占金額為新台幣7044萬6105元。
根據起訴書,釋常禪於112年3月間,為支應與友人合夥的投資方案,挪用1500萬元公款匯往指定帳戶;同年6月,再以借貸、投資名義,挪用2000萬元支付給相關公司,作為建置電視台及公司運作費用。此外,釋常禪還被控將公款轉作私人放款,長期出借給屏東東林苑及多名信徒,金額總計達上千萬元。
檢方還發現,慈航寺於111年間進行屋頂防水工程,因工程瑕疵獲得廠商協議退款5萬6000元,釋常禪明知該工程款項是由寺廟公款支付,退款理應歸還慈航寺,卻指示廠商將該筆款項直接匯入其私人帳戶。
士檢偵查後,今天依涉犯刑法公益侵占罪嫌起訴釋常禪,並請法院宣告沒收其犯罪所得,無法沒收部分追徵其價額。
檢察官於起訴書中指出,釋常禪身為慈航寺住持兼管理人,本應清心寡欲,為慈航寺的公益及眾多信徒的信仰而服務,審慎且依規定管理公款,不料釋常禪滿口佛理卻利慾薰心,將信眾的捐款等公款視為個人金庫中飽私囊,惡性非小,且迄今仍未繳回任何犯罪所得,建請法院從重量刑。(編輯:李錫璋)11504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