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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等案一審判決書公布 共391頁、逾29萬字元

2026/4/10 13:53(4/10 14:0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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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台北地院大門。(中央社檔案照片)
圖為台北地院大門。(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謝君臨台北10日電)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等4大案於3月26日宣判,11名被告中9人有罪,其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判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北院今天公布判決書,共391頁、超過29萬個字元數。

台北地方檢察署於113年12月2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圖利、公益侵占與背信等罪嫌,起訴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與都市發展局前局長黃景茂、都市計畫委員會前執行秘書邵琇珮、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應的助理吳順民、前台北捷運公司董事長李文宗、前木可公關公司董事長李文娟及會計師端木正等11人。

根據北檢起訴,全案分為4大區塊,包括「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及「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

台北地院3月26日宣判,柯文哲部分,依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13年,褫奪公權6年;犯公益侵占罪,分別判2年、3年6月;共同犯背信罪,判2年6月徒刑。4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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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院今天公布全案判決書,共有391頁,字數達27萬3312字、不含空白的字元數達29萬4183單位。

北院於3月31日上午10時,將京華城、柯文哲政治獻金案的言詞辯論、宣判影音上傳至YouTube「台北地院刑事科」頻道公開播送,共有16段影片,包括自去年12月15日起的言詞辯論,至今年3月26日的一審宣判。截至今天下午1時,宣判當天的影音觀看數已達6.1萬次。(編輯:陳清芳)1150410

北院審理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3月26日做出一審判決,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17年徒刑、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判刑10年、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判刑15年6月。(中央社製圖)
北院審理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3月26日做出一審判決,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17年徒刑、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判刑10年、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判刑15年6月。(中央社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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