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涉京華城等案判17年 法院判決新聞稿全文
2026/3/26 18:36(3/26 20:22 更新)
(中央社網站26日電)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今天依貪污等罪合併判決前台北市長柯文哲17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
另外,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判刑15年6月、褫奪公權6年,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判刑10年、褫奪公權5年,前台北市工務局局長黃景茂判刑6年6月、褫奪公權3年,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判刑4年6月,前木可公司董事長李文娟判刑2年4月,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判刑2年、褫奪公權1年、緩刑3年,前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判刑1年3月、緩刑3年,會計師端木正判刑1年,應曉薇顧問吳順民及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無罪。以下為北院新聞稿全文:
(編輯:張珈爾)1150326
延伸閱讀
柯文哲涉京華城等案一審判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京華城等案一審宣判 應曉薇判刑15年6月、沈慶京10年柯文哲犯貪污公益侵占等4罪判17年 北院:未正視自己的錯誤北院認定柯文哲收賄210萬 法官:金額不是定罪關鍵柯文哲涉貪判刑17年 北院維持7千萬元交保、配戴電子腳環柯文哲京華城、政治獻金案偵審大事記眾望基金會遭挪用827萬 北院:淪柯文哲私用資金庫柯文哲被控收1500萬元賄款 北院:無法證明為真應曉薇涉收受沈慶京5250萬元 北院判刑15年6月北院:柯文哲收210萬賄款 於市長室完成對價合意- 2026/03/26 19:14
- 2026/03/26 19:14
- 2026/03/26 19:07
- 柯文哲涉京華城等案判17年 法院判決新聞稿全文2026/03/26 18:36
- 2026/03/26 18:32
- 2026/03/26 18:08
請繼續下滑閱讀
京華城案判決 北檢:依法於期限內提起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