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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違證交法 天逸財金前董事長100萬交保境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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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君臨台北19日電)天逸財金公司温姓前董事長於107年取得寶島極光(已改名富育榮綱)經營權後,涉嫌違反證交法。檢調18日兵分6路搜索,北檢複訊後諭令温男1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

此外,富育榮綱陳姓董事長5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時任寶島極光陳姓副總1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天逸台灣公司時任張姓系統工程師限制住居。

富育榮綱昨天發布重大訊息表示,檢調單位於18日至公司進行調查與搜索。公司依法配合調查,並提供相關資料以供釐清。公司營運狀況一切正常,對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檢調獲報,温男於民國107年間取得寶島極光經營權後,於109年違反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程序,花費新台幣1300餘萬元和天逸武漢公司購買跨境貿易供應鏈金融系統,並以200萬美元(約新台幣6300萬元)購買天逸集團基金。

檢調調查,温男於107年至111年間,涉嫌將天逸財金科技服務公司20多名員工掛在寶島極光名下,由寶島極光支付薪水、勞健保,金額逾千萬元。

台北地檢署18日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搜索温姓、陳姓、張姓等3名被告的住居所,及富育榮綱股份有限公司、天逸財金科技服務公司共6處,並通知被告4人到案說明,全案朝違反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罪嫌方向偵辦。(編輯:李亨山)11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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