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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男為遺產與母爭執 縱火燒家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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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27日電)高雄小港區張姓男子因父親遺產及生活費問題與母親發生口角,竟以抓癢棒在多處點火。火勢波及1樓洗衣店機器與2、3樓住家,幸未燒毀。雄檢依放火未遂等罪嫌起訴。

高雄地檢署偵查時,52歲張男坦承是因父親遺產和生活費問題與母親爭執,因而放火燒家。檢方依據火災損害照片,認定房屋構成重要部分並未燒毀。張母事後也已將處所整修完畢並入住,房屋本身尚未達喪失效用程度。全案偵結後,依放火未遂等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張男與母親同住於高雄市小港區,但張男去年12月22日晚間因父親遺產及生活費等問題與母親發生爭執。心生怨懟之下,竟以竹製抓癢棒包覆氣泡紙,並用打火機點燃,分別於1樓店鋪西側牆面與中央衣架下方、2樓起居室長桌與北側木櫃,以及3樓客廳椅子附近等多處放火。

房屋起火後迅速延燒,導致1樓承租經營洗衣店的洗衣機器及客戶送洗衣物,以及2、3樓的家具、家電、存摺與重要證件嚴重燒毀。高雄市消防局獲報後,於當晚10時31分趕抵現場,並於10時48分撲滅火勢。消防人員隨後在2樓臥室尋獲躺臥床上、意識不清的張男,並將其送醫救治。(編輯:李淑華)11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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