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籍移工台中宿舍產死胎棄置水溝 一審獲判緩刑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8日電)菲律賓籍艾姓女子去年10月間,在台中的公司宿舍產下1名死產胎兒,她將死胎棄置於宿舍旁水溝,被檢方依遺棄屍體罪起訴,台中地院一審日前判她6月徒刑、緩刑2年,可上訴。
檢方起訴書指出,艾姓女子於民國114年5月8日入境,任職於台中市潭子區某公司,並居住於員工宿舍。
艾女於114年10月29日凌晨5時30分,在宿舍2樓浴室內產下1名胎兒,因她於懷孕期間未接受必要產前檢查,且非在醫療機構內生產,生產過程缺乏必要醫療協助,致使胎兒早產,且因肺部發育不全,於出生後短時間即死亡。
艾女見胎兒死亡,為免他人發現,將死胎裝進桶子裡,再走至宿舍2樓曬衣場,自曬衣場陽台將死胎向外拋出,而掉落於宿舍旁的水溝內。案經警方獲報偵辦後,將艾女依法送辦,檢方偵辦後將她依遺棄屍體罪起訴。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法官認為艾女產下死胎,不依循習俗將遺體予以埋葬,還恣意棄置,對於生命延續與終結欠缺應有尊重。
法官審酌,被告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稱良好。法院21日一審宣判,艾女犯遺棄屍體罪,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可上訴。(編輯:張雅淨)115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