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誘女童自拍不雅照 恐嚇逼視訊遭判4年半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28日電)屏東呂姓男子透過手機遊戲結識未滿12歲女童,不僅誘騙女童自拍性影像,更以恐嚇方式脅迫視訊。高雄地院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可上訴。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呂男除坦承犯行,也與女童家屬以新台幣5萬元達成和解。女童家屬事後具狀請求從輕量刑並給予緩刑。但法官審酌呂男利用女童心智年齡未成熟、判斷力及自我保護能力不足引誘、脅迫拍攝,犯行次數多且脅迫手段惡劣,不符減刑與緩刑要件。
判決指出,呂男去年4月間透過手機遊戲結識就讀國小的女童,雙方互加好友後,呂男誘使女童以手機自拍不雅照片及私密動態影片回傳。
呂男數天後再次要求女童拍攝不雅照遭拒,為逼迫女童開啟視訊,竟傳送恐嚇語句等逼迫就範,所幸女童堅持拒絕視訊而未得逞。(編輯:黃名璽)11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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