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大隊長被控收賄洩密 罪嫌不足不起訴
(中央社記者謝君臨台北4日電)時任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八大隊長徐姓男子被控收受跨國博弈集團賄賂,洩露偵查機密等案。士檢偵查後認為罪嫌不足,今天將徐男及魯姓業者、同案潘姓、劉姓被告不起訴。
士林地檢署不起訴書指出,徐男透過魯姓友人介紹,認識經營跨國博弈集團的潘姓女子、莊姓男子,劉姓被告則為博弈集團員工。
徐男被控洩漏國防以外秘密、違背職務收賄部分。不起訴書中的簽分意旨指出,潘女聯絡魯男向徐男詢問檢察機關偵辦賭博案件的資訊,徐男於民國107年7月間透過魯男向潘女告稱「有3個偵辦地點……不會到我們這邊」等語。
而後,劉姓員工因博弈案件前往警局製作筆錄,劉等人為尋求司法機關的查緝資訊,由魯男邀約徐男一同到博弈公司飲宴,並由潘女邀約傳播妹到場陪侍,待酒酣耳熱後再邀約徐男前往酒店,作為徐男違背職務行為的對價。
另,潘女於108年2月間受蕭姓友人之託,協查吳姓民眾個資,潘女請託徐男查詢,待徐男電話回覆後,潘女即招待徐男一家於同年月23日至28日赴日本旅遊的住宿與交通車輛費用,使徐男獲得不法利益作為違背職務行為的對價。
偵訊時,徐男等4人均否認犯行。徐男辯稱,他和潘女是好友,是基於朋友的交情吃飯、喝酒及招待,魯男沒有透過他打探博弈公司被司法機關偵查的事,他也不可能說出查緝地點。
徐男辯稱,107年7月間他確實有去博弈公司,當天也有女孩子在場,但對方說是直播公司員工,後來離開後不知道去哪裡,也不知道是誰付錢。另外,潘女雖然傳了吳姓民眾的個資給他,但他並未回覆。
檢察官檢視潘女、徐男及魯男等人的通訊軟體LINE對話紀錄,未能查得魯男確有向徐男打探、徐男有回覆偵辦地點的內容。在沒有查獲其他積極證據下,依「罪證有疑,唯利被告」的原則,難認徐男有洩密犯行。
檢察官認為,徐男於107年7月間前往有女陪侍的場所飲宴固嚴重不當,但未有證據證明他確有洩漏案件偵辦資訊。此外,檢察官函詢內政部戶政司提供108年2月14日起至同年底查詢吳姓民眾的戶政資料,也均查無徐男的查詢紀錄。
至於徐男坦承接受潘女招待赴日旅遊部分,檢察官認為,既查無徐男有何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或違背職務的行為,自難認屬徐男違背職務行為的對價。
檢察官今天偵結全案,依罪嫌不足將徐男等4人不起訴。貪污治罪條例部分將依職權送台灣高等檢察署再議,其餘則不得再議。(編輯:張銘坤)115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