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宜蘭安農溪泛舟翻覆溺斃 負責人夫妻各判刑8月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宜蘭14日電)宜蘭縣安農溪去年發生泛舟艇翻覆造成遊客陳女溺斃,業者游女與負責警戒、救護的丈夫李男,未依規定配置救生圈及隨行救生艇,法院審理後各判處8月徒刑。

宜蘭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游女與李男共同經營安農溪泛舟商號,去年6月8日下午1時許,在三星鄉安農溪舉辦泛舟活動,共有30餘名遊客分乘5艘泛舟艇出發,岸上並配置救生人員,59歲陳女等8人共乘由教練操舟的第2艘泛舟艇。

游女與李男未依規定安排隨行救生艇,並在每艘泛舟艇備置2只救生圈,這艘泛舟艇行至三星路6段附近流域時,因碰撞造成右前側破裂,教練雖指示遊客往中央靠攏,但仍因碰撞岸壁而翻覆,7名遊客陸續被救起,其中5名受傷。

google news透過 Google News追蹤中央社

判決書指出,陳女因現場沒有隨行救生艇,且泛舟艇未放置救生圈無法即時獲救,漂流約1.7公里後被岸上救生人員救起,陳女因溺水停止心跳,救生人員立即實施心肺復甦術,經送醫急救仍於當天下午窒息死亡,全案經宜蘭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提起公訴。

法官審理後,認定陳女的死亡與被告的過失具相當因果關係,兼衡被告坦承犯行,但至今仍未能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或取得諒解的犯後態度等情狀,3日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游女與李男各有期徒刑8月,全案可上訴。(編輯:林恕暉)1150614

支持中央社

選擇與事實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贊助,都是守護新聞自由的力量

小額贊助

下載中央社「一手新聞」APP,即時掌握最新消息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