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男積欠交通罰鍰 母擔保助兒繳清逾11萬欠款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嘉義市16日電)嘉義縣莊姓男子因無照騎乘機車等交通違規行為,欠繳罰鍰逾11萬元,其母得知後陪同莊男到嘉義分署申請辦理分期繳納,更自願擔任清償的擔保人,莊男逐月繳納後,日前清償所有欠款。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莊姓男子(28歲)自113年起便累積多筆欠款,包括多筆汽車燃料使用費(已於今年7月1日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且未依規定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更嚴重的是,莊男還有多次無照駕駛、在行駛中隨意變換車道、與醉態駕駛人為同車乘客等違反交通法規行為,總共滯欠金額逾新台幣11萬元,移送嘉義分署強制執行。
嘉義分署執行人員發現莊男名下並無任何可供執行的財產,且其工作多為臨時工,也無法透過扣押薪資的方式徵起欠款,案件執行一度陷入膠著。
然而,在分署發出限期履行義務通知後,莊男與其母親一起到嘉義分署辦理分期繳納。
莊母當場表示,作為公民一旦違反法律就必須負起應盡的責任,自願擔任其子欠繳案件的擔保人,展現對法律的尊重,並藉此教誨兒子。
嘉義分署遂同意義務人自113年11月起,以每月繳納4000元的方式逐步清償。在母親的督促與支持下,莊男最終於日前將所有欠款全數繳清。(編輯:李亨山)1150716




















